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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19 09: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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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税务局

浦江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一、参保对象

具有浦江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参保缴费档次

2022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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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小贴士: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性质是“私有的、自己的”。记入个人账户项目还包括财政补贴、利息收入(现年利息3.79%)等。60周岁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就是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金额,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终身,未发完依法继承。


三、缴费档次变更

1.办理时间:2022年度缴费档次变更办理截止到10月23日。

2.办理方式: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选择“变更档次”功能模块,选择想要变更的缴费档次及对应金额保存即可;也可进入“我为自己缴”或“我帮他人缴”功能模块,点击“变更档次”,选择想要变更的缴费档次及对应金额,然后支付缴费成功后即缴费档次变更成功);微信(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点击“我要办理”,添加人员信息后,选择“变更档次”菜单,进行缴费档次变更操作,缴费成功后即缴费档次变更成功)。


四、待遇领取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浦江县户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待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享受待遇年龄条件的,本征缴期内按规定缴费后,养老金待遇从符合享受待遇年龄条件的次月起享受,自动发放至市民卡账户,零跑直享。其他人员从缴满15年到账次月起享受。已到龄人员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含2022年度),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至各乡(镇、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并在签约银行卡内存足缴费金额,以免影响待遇发放。


五、缴费时间和方式

正常缴费时间为:12月20日前

参保人可通过银行委托扣款、银行柜台、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1)银行委托扣款。原已与银行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协议的缴费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无需重签,在签约账户内存足保费即可。新参保人员可选择邮政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金华银行的任一网点签订缴费协议,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签订协议(打开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到“银行缴费协议”一栏中签订本人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养老保费。到银行签协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10月23日前各位参保人务必在相应银行账户存足相应保费。因资金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原因,而导致扣款错误或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2)银行柜台缴费。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柜台直接刷卡、现金缴费。

(3)支付宝、微信缴费。打开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缴费。同一注册账号可为最多50人实现缴费。


六、特别提醒

1.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保缴费人员尽量通过手机“掌上办”或就近到各镇乡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银行网点办理参保征缴业务。为避免人员聚集,缴费期内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税务窗口不再受理参保缴费业务。

2.参保人员如需查询扣款情况或打印缴费凭证:已办理银行委托扣款或在银行柜台缴费的人员,可在缴费银行办理;其他途径缴费的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查询缴费记录,自助办理。

3.各乡镇、街道居保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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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服务中心居保相关业务咨询电话:84182903、8418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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