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0:03:46
5937来源:浦江市场监察
杜绝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
避免劣质无码产品进市场
质量问题可依码溯源追责
浦江县将实施电动自行车新规
一起来看看新规内容!
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亲爱的消费者朋友: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的工作部署,在浦江县范围全面施行电动自行车新规定,现就相关注意事项做如下提醒:
一、11月1日起,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必须通过“浙江e行在线”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进行赋码销售。
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将对车辆、蓄电池扫码核验,同时对车辆、电池、所有人信息集成关联绑定,发放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未赋码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上牌。
消费者朋友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仔细核验车辆合格证和车、池“浙品码”,拒绝购买不合规,手续不齐的电动自行车,以防后期上牌带来不便。
三、网购车辆及标配电池也需赋“浙品码”后才能上牌,消费者朋友在选购时可与商家确认是否已赋码。若网购车辆未赋码,在自行确认车池标配合格的情况下可前往指定地点赋码上牌。
指定赋码上牌点:
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浦江县浦阳街道江滨东路101号)
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事关广大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需大家共同参与,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4157670
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8424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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