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09 17:21:58
3476来源:浦江微讯
连日来,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力度,要求全县餐饮单位严格执行“测温 亮码 戴口罩”举措,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并落实从业人员“洗手、更衣、换鞋、戴帽、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白马镇开展餐饮单位检查时,发现有5家早餐店仍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从事餐饮加工制作。同时,以上5家餐饮店还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无专用餐具消毒设施、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明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照简案快办模式,予以立案查处,拟对每家餐饮单位处罚款500元。
记者了解到,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不只是防疫要求,法律法规也有明文规定。7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修改后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
在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后面增加“并在食品生产加工制作、传菜、销售过程中佩戴口罩”;第二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餐饮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力筑牢疫情防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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