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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又有人被罚了!这种行为做不得

更新时间:2022-02-09 16: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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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浦江执法局


金牛辞旧岁 瑞虎踏歌来

中国传统春节年俗

本应是邻里和乐、串门拜年的好日子

但总有些事让人“火从心头起”

比如下面这些市民

吐槽自家奇葩邻居

竟将“家门口”当成了垃圾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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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协作  开出节后“首罚”


2月6日,浦阳执法中队接群众举报,称溪下村1号门口有许多垃圾。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该处堆放着四大袋生活垃圾,而扔垃圾的人早已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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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员立即对现场证据进行固定,并前往属地派出所请求协助,通过调取监控,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锁定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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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谈话,当事人承认自己为图方便,将垃圾随意丢在家门口附近。原以为过年期间应该“管的没这么严”,没想到还是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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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事人乱倒垃圾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屡劝不听  终难逃法网公心


无独有偶,浦南执法中队2月8日也接到群众举报,称江南新村一区10号附近堆放着大量生活垃圾。执法队员立即赶到现场,固定证据的同时,搜寻有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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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热心群众反映,执法队员成功锁定了当事人。经调查询问得知,于某在社区网格员劝导提醒下,仍图方便将生活垃圾乱倒在此处。

鉴于当事人于某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文明

是个人素养的体现

更是城市形象的名片

执法君在此呼吁

别让文明放了假

人人从我做起,不乱扔乱堆

按规定分类生活垃圾

并就近分类投放至“两定四分”点

千万莫因小失大

让城市“颜值”受损

法条链接 

第三十二条 公民应当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

(三)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

(四)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反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三项或者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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